青島市創新推出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制持續提升審批效能優化營商環境
來源:山東省住建廳 發布日期:2022-07-20 瀏覽次數:621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深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領域改革創新,2022年6月,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通知,要求在城市更新中推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印發《關于城市更新中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推行告知承諾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
一是在地市層面全國領先推出承諾制,改變限額以下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管理模式。住建部《關于開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試點的通知》(建辦科函〔2021〕164號)第三條提出“探索實行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目前全國各地市正在探索研究,青島市率先研究制定《關于城市更新中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推行告知承諾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對于限額以下工程,原公安部119號令《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2020年6月1日廢止)第二十四條規定:“...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職能劃轉住建部門后,根據住建部51號令規定,已取消這一規定,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其他建設工程都應報主管部門備案抽查,對限額以下工程不再豁免。特別是我省自2022年1月1日起,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該項措施的出臺實現了限額以下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的全覆蓋,大大提高企業群眾便捷程度。
二是進一步精簡材料,提高審批效能。對于符合告知承諾的項目,進一步精簡材料,無需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及自查報告、圖紙等資料,由企業自行保存備查,主管部門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承諾書和申請表,出具備案憑證,對承諾項目即時辦結,既解決備案項目量大面廣問題,又實現簡單易行、便民高效的辦理模式。
(同步實現全程網上申報)
三是進一步規范流程,加強監督管理。認真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對人員密集場所(包含設有人員密集場所的其他建設工程)抽查比例為50%;火災危險性為丙類的廠房和倉庫抽查比例為30%;其他建設工程抽查比例為20%。未抽查中發放備案憑證(告知承諾);抽中工程現場檢查合格后發放意見書,不合格的,建設單位重新申請復查,填寫《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申請表(告知承諾)》,復查合格后發放意見書。定期公示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項目結果,與相關監管部門共享信息、協調聯動。發現告知承諾備案單位(場所)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嚴重不符的,或項目不符合“告知承諾制”條件的,依法依規嚴格查處,同時實行失信懲戒機制,并作為不良行為納入信用管理。
(備案項目建設單位現場自行抽?。?/span>
四是有利于破解既有建筑改造特別是歷史城區更新保護項目消防難題。歷史城區保護更新項目點多面廣,規模大小不一。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有些修繕改造項目,按照改造后的消防設計施工,能滿足消防安全使用要求的項目,因歷史原因前期手續無法辦理,但后期經營又需要辦理消防手續,如何幫助企業解決堵點痛點,急需破解。通過實施告知承諾制,全面落實建設單位(業主)的主體責任,可以有效解決一批既有建筑改造消防驗收審批難題。
轉載自山東省住建廳,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