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發布日期:2020-05-30 瀏覽次數:1049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根據住建部《關于開展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的通知》(建辦質函〔2019〕757號)要求,省廳制定了《山東省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5月18日
山東省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十六條意見》(魯政辦字〔2019〕53號),加快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質量社會監督體系,提高住宅工程質量管理水平,提升住宅工程品質,決定在我省開展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工作(以下簡稱試點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住宅工程質量保障體系,提升住宅工程質量共治總體水平,推動住宅工程高質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探索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質量社會監督機制,發揮社會輿論和公眾監督作用,壓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其他各方相關責任,強化工程質量過程管控,完善工程質量保障體系,提升住宅工程品質,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獲得感,構建工程質量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
三、基本原則
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四、試點范圍
經研究,確定在青島、濰坊、威海、日照等4市開展試點工作,各試點市本級及所轄縣(市、區)全部納入試點范圍。試點項目為依法按程序組織建設的住宅工程,主要是房地產開發住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參與試點的工程數占在建總數的30%以上。鼓勵未列入省試點的市結合實際積極參與,菜單式選取部分內容推進市級試點。
五、試點內容
(一)公示內容
1.施工許可信息。工程名稱、地址、規模、工期等施工許可證信息,也可公示證書編號、二維碼以供登陸網上項目庫查詢。
2.參建單位及項目負責人信息。建設、施工及勘察、設計、監理等其他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參建各單位項目負責人姓名。
3.主要建筑材料信息。鋼筋、混凝土、防水材料、保溫材料等涉及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重點建筑材料檢驗試驗結果。
4.實體質量信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主體結構實體質量檢測情況。建設過程中受到主管部門行政處罰和信用懲戒涉及工程質量問題及整改情況。保修期發生工程質量責任事故、反復性群體性工程質量缺陷問題投訴的整修處理情況。優質工程創建情況。
5.竣工驗收信息。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程竣工驗收、項目綜合驗收的時間、結論、問題整改等情況。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和消防驗收意見(備案)情況。
6.群眾和社會關切的其他信息。建設單位工程質量缺陷保修服務制度、服務主體、服務電話,建設單位因故滅失時質量終身責任制承接機制等。
(二)公示方式
通過建設單位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及時分階段向社會公示住宅工程質量信息,交房時向業主發放相關文書資料。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機構產生的部分質量信息可通過部門單位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六、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
各試點市要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強化推進措施,并于5月31日前將實施方案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大力開展宣傳動員,積極組織相關培訓,充分調動企業、項目參與度和積極性,全面啟動試點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
各試點市要迅速啟動試點工作,創新思路、開闊路徑,建立機制、明確計劃,按照“統一標準、規范管理”要求,健全建設單位主導機制,細化界定參建各方工作職責,梳理明確主管部門監管措施,針對公示內容、公示方式,制定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清單,搭建信息公示平臺,全面推動實施。
(三)總結推廣階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
各試點市要及時從主管部門、企業、項目等層級對試點工作進行認真梳理、總結,深入分析問題及原因,研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借鑒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在此基礎上擴大范圍,全面推廣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
七、推進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試點市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制,把質量信息公示作為完善住宅工程質量保障體系的重點工作予以推進,細化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二)統籌推進實施。各試點市要加強跟蹤調研,強化服務指導,及時掌握試點工作進展,深入剖析研究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堵點、難點問題,不斷總結完善試點經驗,健全工作長效機制,確保試點工作扎實有效推進。
(三)強化正向激勵。各試點市要積極推行住宅工程質量差異化監管,信息公示開展較好的建設單位,可在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優質工程創建等方面實施激勵措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對試點工作積極、成效顯著的地區和企業予以表揚激勵,適時組織觀摩推廣。
(四)積極宣傳引導。各試點市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豐富宣傳載體,大力宣傳質量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意義,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條件成熟時組織專題觀摩交流活動,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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