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廢止《關于人防工程設計、監理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等6個規范性文
來源: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發布日期:2022-01-06 瀏覽次數:905
《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規定:“取消人防工程設計乙級資質、人防工程監理乙(丙)級資質行政許可事項;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認定的工程設計企業人防工程專業資質即可開展人民防空工程設計;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認定的工程監理企業相應資質即可開展人民防空工程監理?!卑凑胀ㄖ?,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廢止《關于人防工程設計、監理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印發〈〈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設計乙級資質行政許可〉告知承諾辦法〉的通知》《關于印發〈〈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監理乙級資質行政許可〉告知承諾辦法〉的通知》《關于印發〈〈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監理丙級資質行政許可〉告知承諾辦法〉的通知》《關于規范人民防空行政許可事項報送的通知》《關于印發〈山東省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建設監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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